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生命科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预计接收调剂情况:

学习

方式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计划总数

已接收推免数

招考招生计划数

预计接收调剂人数

全日制

071000

生物学

01

微生物学

89

4

73

0

全日制

02

遗传学

1

全日制

03

发育生物学

4

全日制

04

细胞生物学

5

全日制

05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

全日制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1

生物工程

55

0

55

41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单科线按照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要求执行,总分线: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0)总分≥310;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总分≥263。

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根据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以收集考生电子材料的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一志愿及调剂复试考生均需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整合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带目录及页码,以“报考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姓名”为压缩包文件名,发送到邮箱:1198454856@qq.com)

审核材料包括:

①考生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③非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注:材料中用于核验真伪的二维码务必清晰。)

④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图片。

⑥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⑦《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手签版。

⑧《政审表》

复试阶段未能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同时不能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考生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在中国研招网下载考生准考证(无需盖章)。

考生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

复试采取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软件平台为“钉钉”和“腾讯会议”。

(一)畅通考生联系渠道

学院通过QQ群或微信群将复试考生组织起来,与学院形成紧密联系,登记多种联系方式,确保随时联系上考生,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远程复试准备工作

1.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为有效保障我院复试工作中的技术监管能力,学校决定复试过程采取“双机位”模式,一个机位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机位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学校拟采取“双系统”组织网络面试,一个系统进行面试使用,另一个系统作为面试备用系统,同时可对考生面试环境进行监控。

2.远程复试系统调试。远程复试对软硬件要求高,复试前需反复调试演练,使面试专家及考生提前熟悉界面及流程,确保软件条件符合远程面试要求。

3.学院指导考生做好远程复试准备工作,提前摸排进入复试考生情况,提示考生准备好硬件设备并测试网络,提前调试演练软件,能够熟练使用;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合理支持和必要帮助,确保经济困难地区贫困学生顺利参加复试。

4.考生面试环境审核。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向所在学院报备面试地点,学院在考生面试前应对面试环境进行审核。确保考生在相对独立、安静的场所(家、宿舍或办公室)进行复试,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培训机构进行复试。学院秘书进行考生身份审核,确保面试期间无其他人在场等。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室内封闭环境地点,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三)建立“三随机”工作机制

各招生面试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1.面试专家随机抽取。从备选面试专家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五人组成面试专家组,进行复试考核。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面试专家组在面试前将该组全部复试考生通过随机排序软件进行随机排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规则的面试顺序。然后告知考生依次进行复试。

3.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复试时,从备选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组题办法及抽签方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能力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知识和创新能力。

(1) 专业能力考核

外语听说测试:考生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考官英文问题。

专业课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复试科目的相关课程的基础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方式进行。每名考生进入考场后抽取自己题签进行答题,由复试小组秘书读完题后,考生思考后答题。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0)复试科目为生物学综合,包括遗传学、微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复试科目为生物技术概论。

(2)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学生结合自己本科所参与的具体设计项目进行陈述,内容可涉及前沿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及实验仪器运用、实验结果数据分析能力等。面试专家结合考生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提问。

(五)计分规则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专家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专家独立给分。

复试成绩总分22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20分。

考生复试总成绩(2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记分规程:取所有面试专家分数平均值得出。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学科

复试时间

071000生物学

2021年3月25日

086000生物与医药

2021年3月26日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属于同一门类,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二)生物学全日制科学硕士调剂生源学术条件:

1.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含300分);

2.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含50分)。

(三)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生学术条件:

1.初试总分不低于263分(含263分);

2.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37分(含37分);

3.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0831);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32);风景园林学(专业代码:0834,仅限植物方向考生);生物工程(专业代码:0836);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代码:0817),可以申请调剂。

(四)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每轮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调剂条件和规则,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调剂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调剂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考生体检不合格者。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通过本单位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予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专项计划在备注中注明。

八、体检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生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审查考生体检结果。

2.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录取前不组织到校统一体检,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本人近期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九、其他事宜

如本细则与国家或东北林业大学复试及录取办法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国家或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由东北林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生命科学学

2021年3月2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闫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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